标题: | 张店区乡村振兴局关于提高孝善养老奖补金比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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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MB2619309B/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7-1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张店区乡村振兴局关于提高孝善养老奖补金比例的通知
张乡振字〔2022〕2号
房镇镇、马尚、湖田街道:
为进一步做好孝善养老奖补工作,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我区60周岁以上脱贫人口孝善养老奖补金比例由10%提高至15%。赡养金收缴、发放程序和资金渠道等事项,继续按《关于印发<张店区农村孝善养老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扶字〔2018〕3号)文件执行。
孝善养老奖补金比例提高后,各镇办要按照新比例测算奖补金额,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张店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