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标题: 张店区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索引号: 12370303MB2619309B/2023-54039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8 发布机构: 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店区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发布日期:2023-10-18
  • 字号:
  • |
  • 打印

为充分发挥衔接资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一、文件依据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乡振字〔2022〕7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鲁财农〔2022〕11号)、淄博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库入库工作的通知》等。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提高收入为重点,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能够增加脱贫人口收入的产业为主要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 “资源条件能干什么就谋划什么”的要求,坚持择优立项,效益为先,促进脱贫人口收入增长、村集体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坚持节俭实用。项目应与村(居)和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的迫切需求相结合,与群众生活和产业发展实际相结合,不搞重复建设,不搞形象工程,既要保证脱贫人口收入达标,又要节俭实用,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坚持精准规范。项目要精确瞄准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较多的村,统筹考虑项目投资标准、项目实施程序等综合因素,确保入库项目能够实施。
    三、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一)产业发展项目。支持镇、街道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能够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二)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三)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优先聘用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人口等从事公益岗位,帮助就业创业增收。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促进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转移就业。
    四、项目入库程序
    (一)村级项目
    1.村申报。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编制立项申请书,在村内公示后上报至镇(街道)。
    2.乡审核。镇(街道)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镇级进行公示,报区乡村振兴部门。
    3.县审定。区乡村振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镇(街道)报送项目的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由区乡村振兴部门报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纳入项目库并予公告。

入库所需资料

1.2 村级研究确定申报入库项目会议记录、照片

1.3 立项申请书

1.4 申报入库项目村级公示

1.5 申报入库项目报乡级报告

1.6 申报入库项目乡级审核会议记录

1.7 申报入库项目乡级公示

1.8 申报入库项目报县级报告

1.9 申报入库项目县级论证意见

1.10 申报入库项目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意见

1.11 拟入库项目区级公示

1.12 入库项目区级公告

(二)乡级、县级项目

乡级、县级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征求相关村意见后,编制立项申请书,并在相关村进行公示后,报送区乡村振兴部门。乡级、县级项目的入库论证审定程序与村级项目相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报项目申报入库,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2024年实施计划。为加快项目建设,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谋划要精细,项目建设内容要准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因政策变化等除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变更的,要按程序报批。

(二)提高衔接资金项目编制质量。拟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山东省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参考模板》进行编制,明确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内容。

(三)加快项目谋划工作。按照到区衔接资金规模的1.5-2倍,确定2024年入库项目衔接资金投入总规模,镇、街道于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库乡级审核工作,并上报区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