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标题: 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边界清单
索引号: 12370303MB2619309B/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30 发布机构: 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边界清单

发布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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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张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张店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张编发【2020】24号)规定。现将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的2项职责边界事项予以公开。

23.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控联保,严格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动态管理工作。会同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扶贫部门、残联部门建立学籍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数据库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未入学适龄少年儿童。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建立比对核查机制。

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负责建立学籍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未入学适龄少年儿童。对于存在户籍重复、死亡、迁出注销、失联失踪的,公安部门开展户籍清理整治,依法依规注销重复户籍和死亡人员户籍、确认失踪人员,并及时将户籍情况、失踪失联核查处理结果通报给教育、扶贫、残联、民政等部门,相关部门在相应平台上进行数据维护。

区卫生健康局:教育部门会同残联、司法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核查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的适龄儿童情况,对于不具备教育能力的,由教育、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评估认定。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建立比对核查机制。

区残联:教育部门会同残联、司法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核查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的适龄儿童情况,对于不具备教育能力的,由教育、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评估认定。

区妇联:将控辍保学工作与家校共育工作结合,通过“家庭教育大讲堂”以及各类家校共育宣讲活动、家访活动、进校园活动、家委会、家长会等途径宣传和强化家长履行法定职责的理念与意识,提升家长素养,营造控辍保学工作良好氛围。

48. 关于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工作的总牵头、总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低保边缘等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进行认定。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对农村建档立卡和即时帮扶人口中的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进行认定。

区教育体育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民政、扶贫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在校情况进行比对;负责教育扶贫、救助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区财政局:负责救助资金保障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有关政策的督促落实。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审计局、区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案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