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大数据中心
标题: 张店区大数据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3579354499T/2026-556590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8 发布机构: 张店区大数据中心

张店区大数据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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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大数据中心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大数据中心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04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1679;电子邮箱:zdqdsjzx@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淄博市张店区大数据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着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持续优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效,让政务信息公开成为赋能数字政府建设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主动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明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2025年聚焦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建设,我中心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5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相比数量无增减变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体系,构建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中心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凝聚合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工作,健全信息定期更新长效机制,及时更新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年报等内容,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全面开展内容审核与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决守住信息公开安全底线,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安全、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与水平,常态化更新维护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等栏目,持续优化内容供给,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依托张店区大数据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大数据领域工作动态及政策宣传,扩大信息覆盖面,切实提升群众对大数据工作的知晓度和关注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中心重点工作来抓,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坚持履职尽责,确保公开工作有抓手有保障,指定专人,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保密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年内参加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增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工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坚持常态化信息公开原则,强化政务公开制度落地,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定期开展内部检查,确保制度有效施行。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中心政务公开意识和责任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5年度张店区大数据中心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5年度张店区大数据中心未收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2025年度张店区大数据中心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做好张店区大数据中心微信公众号更新维护,及时推送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平台效能,组织开展你说我办问卷调研等活动,全面落实各项宣传举措,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四)《2025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围绕《2025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内容,常态化开展“问需于民”活动,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对信息发布、审核、保密的受理、答复等环节进行严格规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切实保障《2025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各项责任任务在我中心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