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关于民营企业担保风险化解的提案》的回复
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28
建议人: 孙启晔
主办单位: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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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启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民营企业担保风险化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及企业担保链风险不仅困扰着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也是区委区政府着力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重点。围绕增加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及防范风险等方面,我区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完善政银联系机制,创新金融服务,坚持支持实体经济与防控风险并重,化解企业风险和维护银行债权并举。2020年1季度末,全区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67.48亿元,位居全市第一,同比增速为23.48%,不良贷款率为2.05%,位居全市第二。针对关注与帮扶陷入担保圈企业工作我区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财政支持方面。为支持企业渡过“疫情”影响难关,我区出台了“十七条”支持措施。在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方面,区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并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在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融资方面,每户企业再配套500万元应急信贷授信额度,企业贷款利息超过3.5%的部分,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贷款企业。疫情以来,我区恒昌医疗等6家企业已通过市、区政策性担保支持获取银行贷款 4400万元。3月10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转发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应对疫情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张金监〔2020〕6号),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市区财政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贴息政策。目前共收到32家企业疫情贴息申报材料,申报资金合计228万元。

二是金融服务对接方面。为更好地服务对接企业金融需求,一是建立续贷问题协商机制,针对潜在或存在因个别银行停贷、压贷、抽贷、断贷,或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等政策变动,造成经营困难的优良企业,各银行可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我局将协调有关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对接,最大限度的解决企业贷款需求和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去年以来,通过政府发函、会议协商等方式,已协助淄博鸿烨上勤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索菲娅服装有限公司、淄博张店东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煜盛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成功解决银行贷款续作问题,疫情期间遇到暂时资金困难的重点拟上市企业齐隆化工在浦发银行1000万元和恒丰2000万元到期贷款顺利办理展期续作,在民生银行5000万元贷款额度不调降,有效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特别是华越彩印担保链风险,按照“企业担一点、银行让一点、政府帮一点”的工作思路,在政府的牵头协调下,各债权银行与企业积极配合,分别制定了债权处置方案,企业生产重回正常。二是制定下发《进一步对全区企业做好金融服务的通知》,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全体人员作为企业联络人,对张店区710家规模以上企业做到全覆盖,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三是推动金融辅导体系建设,我区建立了金融辅导工作协调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和工作专班,由银行机构选拔骨干人员组成12支(每支3人)金融辅导队,通过部门、银行推荐,企业自荐,并结合前期对企业梳理汇总的情况,确定了省级辅导企业9家,市级辅导企业28家,区级金融辅导企业166家,其中区级金融辅导企业中,中小微企业占88.6%、民营企业占96%,形成了省、市、区三级金融辅导体系。目前12支金融辅导队与166家企业均已完成线上配对工作。另外我局按照省金融监管局起草的《致企业的一封信》和《山东省企业金融辅导服务联系卡》模板统一印制,分发至各金融辅导队,进一步提升辅导企业对金融辅导工作的认知程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截至4月底,12支辅导队已为90家企业解决贷款13.24亿元,9家企业正在办理贷款2.13亿元,其中为13家外贸类企业解决贷款4.46亿元,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三是充分发挥区金融工作有关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我区将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能,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金融领域管理体系和促进现代金融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发挥领导小组在担保风险治理、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等专项活动中的协调决策作用。

四是探索成立张店政银担业务风险补偿基金。促进担保机构对重点企业池内企业提供担保,以风险补偿基金的方式可以用少量财政资金加大银行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信贷、担保力度,有效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解决企业无足额的贷款抵(质)押物、成立及经营时间短、信用记录不全等问题而无法从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问题,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我区实体经济发展。目前,我局已先期草拟了《张店区设立政银担业务风险补偿基金的方案》,有待区委区政府成分论证后的进一步细化。

五是探索成立政府主导运营的应急转贷基金。切实为民营中小微企业解决到期还款资金不足的问题,帮助和支持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过桥”倒贷,防止出现抽贷和断贷,有效降低资金使用费率和资金占用时间,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降低成本和稳定生产,同时为银行机构按时收回贷款提供保障,有效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

 

 

民营企业贷款存量下滑,新旧动能转换企业缺乏资金支持,企业经营更加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