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四次会议第35号建议《关于全社会、政府各部门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议案》的回复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35
建议人: 耿一民
主办单位: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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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一民(等11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全社会、政府各部门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做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在区处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局作为区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了多方面的努力,对于《议案》中的相关建议,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意见、流程等相关规定,针对部门领域职责,加大防范宣传力度,织密排查网络”的建议。

我区不断健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出台了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责任和处置程序,创新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处非工作专班机制,从信息研判、联动协作入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打防效能,通过集中打击和整治,分类化解、处置风险隐患,有力打击了涉众经济犯罪的嚣张气焰,实现了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二、关于“各镇办积极创建无非法集资发案社区、村居,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的建议

我局作为区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已在全区范围内重点组织开展“无非法集资社区(村居)”创建工作,并印发了《张店区创建“无非法集资社区(村居)”工作实施方案》(张处非办〔2020〕2号),要求各社区(村居)辖区内无非法集资机构、无非法集资场所,争取实现全区50%的社区(村居)创建成功。该项工作计入对镇、街道全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中,从源头压实各镇(街道)工作责任,从而实现在各个社区(村居)内营造防范非法集资、拒绝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遏制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

三、关于“张店区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提高工作认识,抽调充足业务骨干,对摸排出的非法集资企业加大工作措施,加快处置力度”的建议。

我局作为区金融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去年组建处置非法集资专班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对专班进行了充实和完善,成立了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下设打击非法集资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工作组,工作组由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并采取集中办公的形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实施联合惩戒和综合整治。今年,区处非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对2019年公告的27家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并通过行政审批局核实企业的经营状况。对经摸排调查后9家仍继续违法经营的企业,将相关线索移交各镇(街道),要求其启动处非专班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市场、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积极稳妥,分级分类打击处置,确保非法集资活动的场所彻底关闭、清除。同时,区处非工作小组通过收集线索,对37家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确定了12家风险机构企业。经过区处非办调查和集体研究,目前已认定其中12家企业不具备开展集资、吸储、保险、理财经营资格。为提醒广大市民警惕风险,谨防投资受损,经市处非办同意对此12家企业发布高级预警公告。

四、关于“宣传主管部门牵头无缝隙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建议。

我局一是抓好现场宣传,每年我区都会举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今年区处非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以“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张处非办〔2020〕3 号),并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15日与市局一起联合市人民银行、市公安局、张店公安分局、市妇联及多家驻地金融机构在义小商品城南门广场举行“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同时也要求各镇(街道)在辖区内组织各类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爱张店”App、“张店金融”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方式多渠道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信息,并将非法集资举报途径和奖励政策“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互相提醒、积极举报,切实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五、关于“政府牵头制定突发金融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合力,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涉稳案件、事件及时应对处置”的建议

我区已于2018年9月26日出台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19号),对金融突发事件分级及相应应对责任、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做了详细要求。《预案》规定了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分工,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明确了由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定了具体职责,确保能迅速有效地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保障全区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六、关于“政府设立专项基金,实行有奖举报,对早期非法集资公司企业实现精准发现,坚决防止小案酿成大案,影响社会稳定”的建议。

今年我局联合张店公安分局印发了《张店区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张金监〔2020〕10号),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方式举报涉嫌非法集资信息,调动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通过“平安张店”微信公众号或者“爱张店”App、举报电话、举报信函等多种方式接受各个渠道的非法集资线索,实现打早打小。

同时,我局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上还做了多方面的努力。一是今年6月印发了《关于印发<张店区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张处非办〔2020〕1号)等一系列通知,明确了今年处非工作的目标、措施、行动步骤及各项要求,力图通过专项行动,遏制非法集资多发高发势头,加快消化存量,在全市率先提出实现区域内非法集资经营机构和经营场所“双清零”,全力服务打赢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

二是强化陈案积案处置协调工作。今年是非法集资陈案陈案攻三年坚战役的收官之年,为坚决打好陈案攻坚收官之战,实现既定的压降目标,区处非办召集公检法等相关成员单位分析案情,一案一策逐案分析化解,确保应结尽结。我区列入陈案积案三年攻坚案件共18件,截至目前存量案件4件,化解率78%。

三是加强处非的源头防范工作。过去,针对非法集资案件(风险),主要以刑事打击为主,追赃挽损工作耗费人力物力巨大,且大多数案件清偿兑付比例较低。近年来,我区主动出击,以早期风险介入为突破口,以风险企业整改落实、良性退出为主要方向,针对资金链未断裂或风险暂时未暴露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机构,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综合运用刑事

 

行政等手段,做好风险早期化解、处置、跟踪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群众非理性投资后的财产损失。从而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上真正实现“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走在前列”。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政策性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尽全力排查处置风险,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以更加严实的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非法集资行为是经济社会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