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标题: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3MB286876XX/2023-537518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1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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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全市“3510”发展目标,以实现“强富美优”城市为愿景,聚焦宜居宜业幸福张店建设和“2+4”产业布局,着力打造“一网三区”金融赋能张店改革样板,即用心织密“金融服务一张网”,着力建设区域性“金融产业聚集区”、“金融赋能活力区”和“金融生态安全区”,打造知名“新金融城市”

二、重点工作

(一)织密服务一张网,拉动产业多条线。

一是完善服务队伍。发挥好政府、协会、金融机构、金融管家、金融服务队等金融服务核心力量作用,建立起分类别、多层次、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队伍,针对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组织和中小微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当地龙头企业等不同特点,建立常态化对接联系机制,开展金融需求“一对一”、“点对点”、“定制化”服务。二是丰富服务内容。常态化开展“金融大讲堂”、“金融发布会”等银企对接活动,逐步建立金融产品、金融需求、优质项目、重大工程、后备企业等金融服务资源数据库,通过“贷款直通”、“政银担”、“应急转贷”等市场化手段高效匹配金融供需端资源,真正助力产业发展。三是狠抓服务实效针对我区产业发展基础和结构特点,大力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园区金融等业态新活力足的金融业务,发挥好产业引导基金、风投基金等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支持创业作用,真正让金融活水带动全区产业发展。

(二)招引联动促融合,建设金融产业集聚区

一是做大做强本土金融机构。通过精准政策匹配,鼓励本地金融机构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做大业务体量利用区政府平台自持商务楼宇引领,谋划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类金融机构总部集群入住为主的“金融中心区域”,实现真正的区域性金融产业聚集。二是着力做好金融招引。探索招商项目金融赋能前置,组建招商项目金融赋能队,推动“招金融”与“金融招”深度融合,深化与省市金融监管机构、金融行业协会合作,建立金融机构招引储备库,持续扩大金融招商工作的辐射效应,以“金融招”的有效成果,带动形成更高水平的“招金融”工作局面,不断完善经济发展的“金融矩阵”,凝聚“金融实力”,力争明年韩国现代保险、民生证券等金融组织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三是做好招引机构服务。积极主动为光大银行淄博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淄博分行迁址我区,长江财险公司、现代财产保险公司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提供协调服务;同时,对有迁址意向的机构一户一户走访沟通,力争早日落户我区。四是构建金融会议体系,打造城市金融会客厅,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在我区举办有影响力的论坛或其他大型会议活动。

(三)改革创新多举措,打造金融赋能活力区。

一是千方百计增加信贷投放。以实施新一轮信贷扩容计划为契机,大力开展供应链金融、园区金融、绿色金融等活力强的金融业务,着力培育“专精特新”、“瞪羚”、“隐形冠军”等优质载体企业,力争发放政银担助企贷款1亿元以上,运用应急转贷资金突破10亿元,信贷投放总量实现新增长,真正让金融活水流入千企万家。二是大刀阔斧推进金融改革。探索成立张店财金集团,通过市场化手段和政策性金融工具相结合,破解金融赋能实体经济中的难点痛点,针对企业开展融资担保、债权收购、应急转贷、封闭管理、股权投资、不良化解等业务,切实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增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话语权”,增进政府在企业和银行之间的枢纽和引导作用。全力以赴做大资本市场。加快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建设,充分发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服务小组作用,提高“一函通办”效能,完善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在增量引进上力争实现突破,确保实现每年新增一家上市公司。四是打造转型金融引领示范城市,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与恒丰银行淄博分行、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深度合作,解决传统高碳行业转型过程中的资金缺口问题,为传统的低碳密集型产业、活动和项目低碳转型提供金融服务,加快实现全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四)守牢金融安全底线,构建金融生态安全区。

一是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持续开展行业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年审和分类评级等监管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现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持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业务占比。积极推进行业政策扶持,对照省、市关于促进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落实我区地方金融机构的财政奖补政策。二是发挥处非牵头作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处非牵头部门的作用,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工作部署,建立完善全区处非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处非工作流程,使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处置工作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组织镇(街道)、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区域、本领域开展风险专项排查,对非法集资保持严打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开展地毯式精准防非宣传系列活动,加强宣传力度。三是扎实推进不良贷款化解。突出不良重点银行机构和重点企业风险管控,加强“政府法院联动”,探索提高金融案件处理质效,定期统计报表、召开交流座谈会、实地走访贷款企业等方式,掌握辖区内月度不良贷款新增、余额、化解处置等情况,根据辖区重点不良贷款企业名单,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研究化解处置方案,及时处置,努力将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全市低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