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
标题: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2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3MB286876XX/2022-524242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22 发布机构: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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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六大品质提升工程”,推动“品质提升年”“创新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深化实施金融赋能行动,实施资本市场突破行动,提升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能力,培育壮大金融产业,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聚力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奋力开创宜居宜业幸福张店建设新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壮大金融产业发展。按照“找线索、抓机会、多沟通、勤联系”的工作思路,主动作为,大力招引金融、类金融、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年内力争完成5家以上机构入驻区域性金融集聚区。(责任科室:金融发展促进科)

1. 延续2021年度工作,继续为前期已落地、拟迁址入驻机构(水滴保险、齐鲁大宗、国寿财险淄博中支、中信证券淄博分公司、光大银行淄博分行、广发银行、淄博银保监及其两个协会、太平养老淄博中支等)提供协调服务。

2. 积极加强与省、市银保监局及协会、市金融局等行业监管部门的走访对接,掌握今年拟来淄新设金融机构情况,通过信息对接早入手、早策划,及时跟踪洽谈,了解掌握机构发展动向和合作意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工作,争取落户我区。

3. 实施以企引企和以商招商战略,充分发挥现有金融机构、已入区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借助其信息渠道、商务渠道和人脉资源,广泛宣传我区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及优良的金融环境,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和项目来我区考察、洽谈、落户。

4. 大力引进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金融租赁、财务公司、金融科技等金融和类金融企业,完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机构、资产评估公司等金融生态,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在引进机构、项目的同时,加大对金融人才的挖掘、引进力度,实现人才和项目的最佳组合,达到引资与引智的“双赢”。

5. 摸底淄博新区现有闲置楼宇,为拟入驻机构提供职场备选方案,重点推介服务业发展中心掌握楼宇资源。摸底淄博新区现有闲置楼宇,为拟入驻机构提供职场备选方案,重点推介服务业发展中心掌握楼宇资源。

    6. 做好金融集聚区建设工作。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待时机成熟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金融集聚区前期规划、后期建设工作并适时开展调度做好宣传工作;有序引导各类金融、类金融机构入驻集聚区;充分发挥金融产业发展暨金融集聚区工作专班作用,有针对性的为机构提供协调服务。

(二)扎实开展资本市场突破行动。力争卓创资讯上深交所IPO发审会,恒昌医疗报深交所IPO审核,莲池医院报北交所IPO审核。(责任科室:资本市场科,完成时限:12月底

7. 做好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推进服务工作。切实发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服务小组作用,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提高“一函通办”效率,保障企业上市需要。推动引导基金入股我区上市后备资源企业,提高企业上市能力,实现引导基金和企业上市的良性互助发展。

8. 建设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库通过摸排专精特新、高新技术等优质企业资源;筛选现有新三板创新层企业,进行精准招引;用好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淄博科创基金港、市资本市场服务基地等方式,加大招引培育力度。抓住设立北交所重大机遇,加强对山东博丽等新三板、拟上新三板企业的培育,推动形成层次完备、梯队合理、产业先进的企业上市梯队,不断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库。

9. 加大新三板、齐鲁股交中心挂牌改制工作的推动力度。争取政府支持,探索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企业挂牌的积极性,打消企业家挂牌的顾虑,提高企业家的挂牌主动性。加强与镇、街道对接,提高其对挂牌改制工作的重视,到企业与企业家现场对接,推动挂牌改制工作更好开展。

10. 做好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建设。组织召开张店区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建设推进会,群策群力提高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建设水平。通过进一步优化完善上市后备企业服务、促进上市公司总部经济集聚发展等措施加快我区上市工作开展,确保达到全省上市公司孵化聚集区试点目标要求。

11. 优化企业上市后续服务。注重发挥上市公司引领示范作用,通过政策支持、优化服务等方式,引导上市公司运用并购重组、分拆上市、定向增发等资本市场工具实现高质量发展。

12. 做好重点上市后备资源企业的跟踪服务,提高我区企业上市挂牌能力。调研已上市、拟上市企业,每季度调度分析我区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实现资本市场领域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13. 积极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工作,主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和化解等方面提供协助。同时,做好上级交办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做好与驻地证券公司、营业部和期货公司、营业部的协调对接,加强疫情防疫督导。

14. 积极配合财政局做好全区政府债券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发挥好与淄博科创基金港、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的良好联系,努力做好私募投资管理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

(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达到1650万元,防范和处置不良贷款风险,不良贷款率低位运行。(责任科室:银行保险科)

15. 抓好经济形势和重大问题研究,提高咨政决策能力。形成月度、季度、年度金融运行分析制度,拟定张店区金融业整体发展情况报告,紧跟考核目标数据“指挥棒”,围绕信贷投放和不良压降等重点数据,突出数据结构变化特点,强化调度分析,提高辅政能力。

16. 加强为金融机构服务工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科室主动靠前服务,突出一线交流,开展银行(管辖行)保险(张店支公司)机构走访调研活动,力争对17家银行机构及54家保险机构进行全覆盖走访到位,宣传政策,听取意见,积极协调落实为金融机构服务的各项工作。

17. 组织召开张店农商银行发展座谈会,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进行交流与探讨,总结工作,查找问题,综合存贷款、不良贷款、纳税情况、网点设置等因素,起草张店农商银行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张店农商银行资产质量提升工作。

    18. 拟定《张店区2022信贷投放扩容和金融生态优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信贷投放扩容和金融生态优化工程,推动全区信贷规模稳步增长。联合政法委、公检法部门,开展“打逃废”工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9. 组织召开政策性保险工作推进会,调研农业保险、创新创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剖析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全区政策性保险高质量发展。

20. 完善和优化“政银担”业务实施办法,提高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引入更多合作银行,探讨建立“政银担”业务行业优质企业“白名单”制度。完善和优化贷款服务平台“贷款直通”功能服务,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入驻平台,增加意见反馈服务模块,形成服务闭环,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工作可评价、可追溯、可监督。

21. 以辖内的商圈、市场、商务楼宇等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提高社会大众的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大力推广“贷款直通”、“政银担”“创新创业保险”“人才贷”“技改专项贷”“科技成果转化贷”“创业担保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政策服务,提高社会知晓率和使用度。

22. 进一步完善金融辅导体系,拓展结对辅导企业数量,将小微、涉农、制造业、“专精特新”、上市后备企业等领域更多市场主体纳入到金融辅导。

23. 强化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按要求及时、认真做好疫情贴息、创业创新保险保费补贴、“政银担”、“政银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等审核兑付工作,确保问题及时解答、事项及时办理,以更高的便利度和满意度,为企业带来更强的获得感。

24. 配合区工信局制定企业服务中心“金融助企服务”板块筹建方案,协调金融机构入驻企业服务中心,设立金融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及业务办理服务。配合区发改局推进“信易贷”试点工作,协调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和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推广“信易贷”业务,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四)完善地方金融监管。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额度考核工作,确保非法集资陈案积案压降率达标。(责任科室:金融监管科)

25. 严格落实现场及非现场检查工作制度,制定全区地方金融机构检查工作计划,定期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风险集中度、关联交易、数据真实性等方面监管,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同时做好地方金融组织年审、备案、分类评级工作,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26.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重点打击未经许可从事地方金融业务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地方金融秩序健康持续发展。

27. 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国有参控股担保机构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坚持降费让利,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同时做好纳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制管理上报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28. 严格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进一步规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坚持清理排查与依法打击相结合,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案件处置效能。进一步明确和压实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管防范不留真空。依托省金安工程与社区网格,构建线上线下互联共通的防非网格,不断完善群防群治体系。

29. 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力度。依托“处非宣传月”6.15宣传日”、“党建共建活动”、“打击经济犯罪宣传”、 “普法宣传” 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处非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突出《条例》宣传,建立全民防非立体宣传体系,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和抵制意识。

30. 持续推进非法集资陈案积案化解工作,压紧压实目标任务,确保陈案积案压降率达标。及时调度重点案件、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进展情况,协调配合公安、法院做好“刘诚案”善后处置以及涉恒大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努力化解容易引发涉稳矛盾的突出问题;加强信访接待处置,强化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引导合法维权,并实时通过公众渠道公开案件处置进展,大力化解金融放贷领域信访维稳隐患。

31. 进一步细化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拟制定出台《关于新形势下规范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区处置非法集资联合执法工作专班运行机制》。拟组织召开全市“防范非法集资进网格”现场推进会。

    32. 深入落实“人才金政37条”、《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用足用好人才政策,加大金融人才招引培养力度。(责任科室: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