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
标题: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70303MB286876XX/2019-1811145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03 发布机构: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19-12-03
  • 字号:
  • |
  • 打印

 

今年以来,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年”,进一步转变作风、鼓足干劲、加强学习、创新方法、严明纪律,精准到人、精准到事,把区委区政府的“三三四”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高质量、高标准推动“双招双引”工作

 

一是成立推动企业上市专班。根据鲁华泓锦、科汇股份、盛日环保上市工作需要,经向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服务小组汇报,成立了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包含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张店国土分局、市规划一处、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在内的服务专班,做好主动服务。目前,鲁华泓锦上市所需协调解决问题已全部解决;科汇股份上市所需确认的历史沿革等问题已与专班单位进行沟通,在有序推进确认中;盛日环保上市所需解决的问题也已于专班成员进行沟通,正在推进中。

 

二是做好9家拟上市后备资源企业(科汇股份、鲁华泓锦、盛日环保、卓创资讯、齐隆化工、恒昌塑胶、莲池医院、习尚喜、天音生物)的扶持培育工作。齐隆化工的上市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年内完成港交所上市。卓创资讯预计9月份接受省证监局辅导验收。莲池医院需协调的问题已有很大进展,预计下半年启动。习尚喜、盛日环保的上市工作也在筹划中。我们已初步建立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库,按工作推进阶段分类建库,明确重点拟上市企业都有专门工作人员跟进服务,组织重点后备企业参加省政府与深交所联合举办的培训,并陪同上交所到我区科汇股份、卓创资讯进行对接。

 

(二)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一是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贯彻落实上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4月底召开全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与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排查整治活动。各镇、街道及相关区直部门根据印发的《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对本区域、本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摸排。

 

二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深入做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5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围绕“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主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主线,旨在宣传非法集资最新表现形式和危害,引导社会公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为做好此次宣传月活动,我局积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进行街头与社区集中宣传、入户宣传、利用电视报刊宣传、通过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非法集资活动危害性。

 

三是做好“e租宝”非法集资案件集资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妥善做好“e租宝”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工作,我局作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区“e租宝”案件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张店区“e租宝”案件善后处置工作总体方案》,协调张店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和相关镇、街道做好集资人信息核实、登记点设立和登记信息培训等工作。目前,各登记点工作人员、硬件设备均已经准备完毕。

 

(三)做好金融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一是与国元农业保险主动建立沟通机制,从区位优势、奖补政策、投资环境、政府服务等多方面进行介绍宣传,该公司计划近期在我区着手开始淄博中心支公司选址工作。二是中英人寿淄博中心支公司决定将注册地址迁往我区,初步选址在龙御大厦。三是中国人寿保险淄博中心支公司拟更换职场,我局和马尚镇正在积极对接,争取通过该公司引进广发银行、人寿产险共同落户我区。四是积极对接服务农业发展银行淄博分行及中国人保淄博分公司职场迁址事项,已向区政府上报《关于人保财险淄博分公司职场搬迁申请财政补助的请示》(张金监〔2019〕4号)。五是中银三星人寿淄博中心支公司入驻我区并于5月28日开业。

 

(四)做好银企合作对接工作

 

组织召开张店区金融服务平台上线推介会暨央行资金支持张店区经济发展签约仪式,金融服务平台按照“政府引导、银企参与、共赢发展”的原则,为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通过对金融机构的产品信息和张店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融资需求信息进行双向推介,对各级政府支持实体经济获得融资的政策进行宣传,辅之以政府为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双向服务,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的能力,推动银企合作共赢而建立的金融信息交流平台。同时,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对我区信贷优惠政策,与区政府签署《央行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框架协议》,与张店农村商业银行签署《再贷款授信协议》,与青岛银行淄博分行签署《再贴现支持协议》,优先为张店中小微企业提供再贴现、再贷款业务,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助力张店经济发展。截至目前,我区金融服务平台共梳理企业有效融资需求57条,18家驻地金融机构推荐信贷产品53款,汇总市区金融支持实体政策28份。

 

(五)完成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

 

我区目前有小额贷款公司2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9家。2019年1-5月,2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52笔,合计1192万元,其中90%以上投向“三农”。3家民资公司累计投资7笔,投资金额为3360万元。9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共为48户提供担保11.9亿元(其中大部分是齐元担保为我区棚户区改造融资所做的担保)。

 

按照省、市要求,按时完成了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2018年度年审及分类评级的初审工作。

 

三、主要存在问题和问题

 

(一)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方面

 

一是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制度单一、配套措施不完善,暴露出来的问题未能从制度上予以解决,致使监管工作抓不到关键环节。二是监管力量薄弱。区县监管人员数量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监管手段单一。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约谈高管和下发整改通知书这些监管措施执行力度不够,容易走过场,流于形式。三是地方金融组织自身存在问题。小贷公司和民资公司的客户大多是银行拒收、资信较差的客户,融担的客户大多是抵押物不足的情况,业务自身风险性较高。部分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实,缺乏相应的担保和代偿能力;部分公司在人员配备、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和治理方面存在欠缺,影响公司业务开展;多数公司存在创新能力不强,业务模式单一,人才和项目储备不足等问题。

 

(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方面

 

一是非法集资线索发现苗头难。工商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的资格进行确认、颁发工商执照,并依照工商法规监管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很难掌握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公安机关只对涉嫌犯罪并有群众举报的案件立案侦查,往往等到集资活动已形成一定规模、资金链断裂,群众举报或投案自首后,才得到有关信息。二是调查取证难。对于上级或者群众反映的涉嫌从事非法集资企业,区打非办会同镇办、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一起进行实地调查,与企业高管进行谈话警示作用不大,相关信息仅能从企业高管及公司办公环境中获取,很难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活动,调查质量不高。三是对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企业定性处置难。公安部门只对已被举报企业调查立案处置,而上级或群众反馈的线索多,举报立案少,对于涉嫌非法集资企业难于规范管控。

 

(三)招商引资政策方面

 

相比高新区奖补政策力度不大在落户开办、税收优惠、高管人才等方面,奖补政策兑现不及时,政策缺乏灵活性,在前期招商工作中,企业反馈,高新区为优秀企业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恒丰银行淄博分行、中路财险淄博中心支公司皆因此决定入驻高新区。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管控力度

 

一是探索逐步将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纳入我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对基层网格人员开展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内容的培训,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早介入。二是以各类专项排查活动为契机,摸排本地区、各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开展深入细致调查,对辖内总体风险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对标先进单位,按照“实际相仿、易于学习、便于提高”的原则,找差距,学经验,摸准当地实际情况,明确着力重点,推动工作。

 

(二)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力度

 

一是提高认识、转变思路,把服务地方金融组织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从制度安排、政策支持、税收优惠和培训学习等各个方面给予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和帮扶,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搭建沟通桥梁,在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方面建言献策。随时调度各公司经营情况,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对接上级部门,反映公司发展中的问题和诉求。二是积极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规范化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融资机构开展创新业务,引导其资金通过股权、债权方式支持实体经济。

 

(三)加强招商引资力度

 

    积极实施“走出去、引进来”工作战略,主动对接各类金融机构,筛选有意向落户我区的金融机构、大力宣传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政策,做好落户金融机构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帮助解决金融机构在落户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调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兑现区里制定的各项招商引资政策,及时足额拨付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