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举办“庆七一、宣防非、护钱袋”防范非法集资书画比赛暨作品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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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876XX/2023-537530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2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各镇、街道,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102周年华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示我区防非处非新成就、新气象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才艺和的精神风貌,现决定在全区举办“庆七一、宣防非、护钱袋”防范非法集资书画比赛暨作品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张店区“庆七一、宣防非、护钱袋”书画比赛暨作品展活动
二、参加人员
全区干部职工及广大书画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需紧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主题进行创作。积极宣传2023年“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题,推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作品尽量突出“淄博特色”、“张店特色”,内容要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健康向上,弘扬正能量,能够反映时代风貌,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创意性。
(二)作品形式和要求:分为书法、绘画、文创三个类别。其中: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需附释文。硬笔书法纸张尺寸不超过A3大小。软笔作品统一竖幅,尺寸不大于四尺整张。
2.绘画作品:国画作品:统一竖幅,尺寸不大于四尺整张。手绘作品:要求原创,形式不限(水彩、水粉、油画、卡通、漫画、素描、手抄报等均可),作品幅宽不小于8开(26cm×37cm)不大于2开( 53cm×76cm)。
3.文创作品:载体不限,海报、剪纸、短视频、摄影、诗词等文创作品均可。
(三)投稿要求:参赛作品应字迹清楚,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无需装帧;作品应报送原件,不能以照片、扫描件或电子投稿等形式报送;作品须为参赛者近期原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四、活动时间
(1)作品收集(7月1日至7月14日)
参赛者请于截稿日前将作品按要求统一送达区处非办。
(2)作品评审(7月15日至7月21日)
本次比赛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中,注重文字审读,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选。
五、奖项设置、作品评选及运用
(一)奖项及奖品
本次活动共设书法、绘画、文创三个类别,设一等奖3名,书法、绘画、文创类各1名。设二等奖6名,书法、绘画、文创类各2名。设三等奖9名,书法、绘画、文创类各3名。优秀奖若干,视参赛情况确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均发放纪念品及荣誉证书。
(二)获奖作品运用
1.评选结束后,开设张店区“庆七一、宣防非、护钱袋”书画比赛暨获奖作品选登专栏,对获奖作品进行选登。
2.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
3.举办获奖作品展,在全区各镇(街道)举行展览活动。
六、其他要求
(一)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推选优秀作品参加比赛。各镇(街道)、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中规定的三个参赛类别,组织征集、评选和报送推荐参赛作品,各镇(街道)3个类别至少推荐各1部作品,各成员单位至少推荐1部作品,上不设限制。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本通知的各项要求规定;所有来稿不收取任何费用,来稿一律不退,作品处置权归承办方;对于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本单位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等使用,不再支付报酬。
(三)参赛作品于2023年7月14日前送至区处非办(地址:张店区政务中心570房间)。各镇(街道)、成员单位参赛作品和信息登记表请统一收集后一并报送至区处非办,《汇总表》请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王丹青,联系电话:2180052。
(四)本次活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附件:《参赛作品汇总表》
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