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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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876XX/2023-541695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2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张金监〔2023〕30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过清理,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张店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张金监〔2023〕21号),文件登记号为ZDDR-2023-0370001,有效期至2028年8月31日。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