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2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22号
建议人: 魏艳霞
主办单位: 车站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 2020-08-1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关于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2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魏艳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组织架构,严格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目前车站街道办事处已有1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对于有意向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流程,加强指导和监督。按照省、市、区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从前期核查业主信息、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会议、选举等各项流程,社区及街道物业办全程参与监督,切实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

二、强化管理职责,完善社区物业管理体系

为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管,车站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物业管理工作专班,配备4名工作人员,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物业相关问题。创新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制定了《车站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重点对物业服务质量是否达标、群众的满意度、投诉率高低考核、同时考核社区对物业管理是否纳入社会综合管理体系日常工作目标情况

对于成立业主委员会有难度的小区,社区组织选出单元长、楼长,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在街道物业办的监督下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车站街道办事处

2020年817

内容摘要:建议加强和规范城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