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车站街道办事处“双招双引”奖励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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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62D/2021-519593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机构: | 车站街道办事处 |
【政策解读】车站街道办事处“双招双引”奖励政策
一、政策背景
“双招双引”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有效途径。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高区域发展质量、产业增长质量、企业成长质量、产品功能质量。高质量精准化“双招双引”,可以汇天下人才、聚世界企业,推动产业上下延伸层次升级、推动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产品服务向高端迈进,带动区域协调发展合作共赢。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署要求。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产业结构,保障人才、外资项目顺利落地,促进街道经济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对新入驻车站街道的“招才引智”项目,引进人才为来鲁工作的省外院士、荣获泰山系列及相当层次人才、淄博英才及相当层次人才、张店英才,在街道注册公司符合人才招引政策的,街道分别给予经营场所250㎡、200㎡、150㎡、100㎡补助,补助期限为三年,并提供必备办公用品;公司一人获多项奖励或多人获奖,均可累计兑现奖励政策。
(二)对新入驻车站街道的外资企业,经审核可实现年度累计到位外来资金1-50万美元、50-100万美元、100万美元以上的,街道分别给予经营场100㎡、150㎡、200㎡补助,补助期限为三年,并提供必备办公用品。本项奖励年底核算总额,以累计资金兑现奖励,跨年获得外资奖励,可累计兑现奖励政策。
(三)以上人才、外资企业补助期满后,企业税收可实现当年街道本级财政收入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可继续享受当年该项补助优惠。如人才、外资项目确有自身用房,无需街道提供办公场所时,经企业申请,报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后,按照街道“双招双引”发展中心同等面积的租金进行补偿。
(四)对于成长性好,管理规范、证照齐全,员工3人以上且依法缴纳各类税费,并按时缴纳各类员工保险的企业,入住车站街道“双招双引”发展中心的,街道按照正常房租的30%予以补贴,企业只需缴纳70%正常房租。
(五)若企业确实自有办公场所无需街道提供,街道按照区政府针对大学生创业园补贴政策对企业进行补助。对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入住我辖区,街道可以根据一事一议进行研究,给与奖补。
解读人:李志茹
职务:党政办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0533-271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