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街道办事处

车站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张车政发〔202128

 

各委办站所、各社区、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作的领导,根据街道机构设置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对车站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董  翔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梁  健   办事处副主任

委  员:汪  东   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洪波   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耀东   党工委副书记(挂职)

徐辽阳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马  磊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孟  岩   党工委组织委员

商  凯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张译文   党工委宣传委员

王志强   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  涛   综治办主任

杨  頔   司法所所长

侯  静   纪工委副书记

王  娜   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翟  鹏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赵学飞   民生保障中心主任

宓家凯   城市和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肖珊珊   党政办副主任

马  飞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程  静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徐书涛   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张  振   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周  刊   贾庄派出所所长

郭  鹏   广场派出所所长

王晓虎   车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徐九龙   车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指导员

孙  猛   王舍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邓吉强   华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丁秀芬   胜利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春明   兴东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世革   兴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史长军   安乐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  冲   新华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丽美  齐林家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晓楠  城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咸  勇  工盛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钦沂  铁陆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车站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车站街道办事处,梁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程静同志任副主任(专职)。

二、食药安办主要职责        

(一)车站食药安办承担车站食药安委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责任制,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研判食品药品形势;

(二)组织拟订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并协调推进实施;

(三)承担街道办事处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评议工作;

(四)协调跨部门、跨区域食品药品问题的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整治;

(五)督促指导社区组织落实食品药品工作职责;

(六)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宣传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新闻报导和舆论监督引导;负责安排社会公众媒体采访报道食品药品工作;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件新闻公布工作;应对互联网事件,利用现代媒体搞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文化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二)党政办:负责街道食药安委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三)社事办: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公共服务,落实相关政策。

(四)财审所:负责食品药品综合协调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的预算、划拨并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进行规范和查处;负责指导、监督辖区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负责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查处取缔工作;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做好工地食堂的食品管理,配合做好工地民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

(六)综治办:负责安排部署街道网格员学习培训,掌握网格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本网格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台账;在网格内进行食品药品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的科普宣传; 深入网格,积极走访,收集排查本网格内食品生产(加工) 经营、餐饮企业、药品经营及使用单位的动态信息并及时反馈到监管部门; 协助监管部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向监管部门提供违法行为和相关违法案件的线索,排查上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信息。

(七)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含食用林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药品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与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数据沟通共享。

(八)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九)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实施食品药品风险监测;负责对食品药品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相关因素进行现场卫生防疫指导;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

(十)派出所: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拟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积极配合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食品药品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妨碍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市场监管所: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及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村居社区:对本区域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社区负责人为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推进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完成街道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排查上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信息;制订防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措施,配合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积极配合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做好整治工作中维护稳定;负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车站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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