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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张店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004C/2017-5058009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17-03-29 发布机构: 张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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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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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www.zhangdian.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邮编:255020;电话:0533-2869810;传真:0533-2869813;电子邮箱:zddzzw@zibo.gov.cn)。

一、概述

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有关要求, 张店区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重点,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淄政办字〔201685)文件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围绕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公开,努力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推进阳光政府、法制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条例》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工作机构,并根据人员的调整重新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区政府明确由常务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年内分管区长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时制发了《淄博市张店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均印发工作要点或制定工作方案予以落实。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1、全力推进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源头性认定办法》(张政办字〔201557号)中对政府信息的起草、保密审核以及公开属性认定的操作流程、公开发布程序都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信息成文日期下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源头性认定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要的基础环节,今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均在文件拟稿纸上设置了公开属性栏,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的文件明确标注公开属性等。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其草案均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文件制定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部门规范文件9件。此外全力推进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而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2、进一步完善主动发布机制。我区重新明确了区级80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较去年减少了2个(区南部开发办职能人员编制整建制划入区产业转移办公室,2016.07,卫生局和计生局合并为卫计局),加大了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27个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统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介以及手机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信息,努力扩大政府信息的受众面。区广电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除每天及时编发张店新闻外,利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智慧张店手机台”等渠道及时公开发布张店的时政信息,其中“智慧张店手机台”全年访问量突破200万人次,发布各类信息4000余条;编辑出版《张店通讯》97期,印刷发行970万份,每期除4000份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重点单位外,全部发至我区12个镇办所辖的农村和城市社区中的96000户居民家庭

3、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参照市政府的做法我区建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交办制度,即政府办公室受理后,对属于政府部门代区政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单位代区政府拟出答复意见。为方便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下半年要求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门口要有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标识,在醒目位置张贴本单位政府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一个指标。同时采用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和培训,熟悉掌握办理程序,做到反应迅速、谨慎审核、及时沟通、规范答复、限时办结。

4、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我区制定了《2016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不定时通报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每月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单位区政府门户网站保障情况,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考核指标,结合本区的工作重点确定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及量化分值,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2016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涉及9个一级指标 ,43个二级指标,102个三级指标,共156项具体指标,对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进行了考核,考核分值在全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中权重为3分。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1、推进公文解读和政策咨询工作。早在2015年张店区就制订下发了《关于做好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及热点回应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字﹝201581号)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出强制规定,要求重要政策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共、企业利益和专业性较强的公文必须配发解读,并要求各级各部门组建解读专家队伍,在政府网站完善解读、咨询等栏目,方便群众查询。目前该项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推进,如发改局对张店区十三五规划的解读,卫计局对全区适龄儿童免费窝沟封闭项目工作的通知的解读等等。

2、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分析、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网上舆论进行正确引导、研判,并建有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与广大网民的互动交流,通过“今日张店”官方微博、“智慧张店手机台”等,广泛倾听民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便民为民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党委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 

2016年,区广电局《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共安排节目59期,组织区物价局、工商局、住建局等44家部门单位上线,线上、线下共接听市民热线500多个,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作热线追踪报道44期,播发热线追踪新闻报道300余条。对市民反映的问题以最快的速度给予解决并进行追踪报道,如南部矿山生态修复绿化、大学生创业工商注册问题、市民房产证的办理等问题的处置,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发挥民生服务中心互动功能,提高政民互动实效。2015年区长热线和民生服务中心并线运行,目前运行状态良好,2016年全年共接到市民投诉电话31232个,转办9504件,办复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处理领导批示件11件,办复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区政府网站区长信箱等互动栏目,全年共收到市民投诉咨询区政府网站208件办结208件,市政府网站收到投诉咨询28件,办结率达100%

政民互动工作做到耐心听取群众意见,热心了解群众反映问题,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群众的诉求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1120161231日,张店区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综合应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实现平台载体联动更新,拓展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发布的时效性。2016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工作动态11792条,政务微博“今日张店”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620条,政务微信公众号“今日张店”公开政府信息482条,“智慧张店手机台” 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01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820条,档案馆2016年共接待查档群众875人次,查询调阅档案6280卷次,提供复印档案资料3960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一是深化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2016年,分3批次承接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03项。同时对区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保留的事项按照市级公布的《区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参考》进行调整规范。全面完成区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取消,全区共保留40个部门和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91项,与2015年相比降低18%;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公开。2016年,根据国务院、省、市要求,分2批次调整了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取消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项,减少23%;三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2015年编制完成区级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后,2016年区编办及时与部门对接,更新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最新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四是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目录。根据国务院、省、市对政府行政权力事项的取消、下放、调整意见,分3批次动态调整了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截至目前,区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240项(除行政审批事项外),权力清单调整目录的具体内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以上事项均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编办网站向社会公布。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行“阳光执法”。区食药监局在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专栏,每周更新公开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2016年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计133件,公示已受理办结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300余件;区质监局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质量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和《张店质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企业质量诚信“红黑名单”的设置、来源、发布、管理,对“红黑名单”制度的具体实施做了明确规定。联合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质量信用检查,并及时将“红黑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并转发到联合开展守信激励或失信惩戒的相关单位中,互通守信及失信企业信息,确保守信及失信信息共享。区工商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在全市率先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协同监管平台,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发挥好系统公示查询功能、联动监管功能、决策辅助功能等。

3、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工作。按照“双公示”数据归集统一标准,及时将各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进行汇总,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张店专题“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信用淄博”、“信用山东”“信用中国”等网站, 2016年全年共计公布双公示信息近16879条。 

4、推进户政服务公开。按照工作部署,着力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和户政服务信息公开,为让群众知晓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实惠和便利,张店公安分局为全区21个派出所统一制作了户政公开上墙版面,印制了涵盖了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申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等方方面面的户籍业务彩色宣传折页十种,共计15万份,在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广泛发放;为各派出所统一制作了“二维码”,梳理三大类服务内容,全部扫入微信二维码供群众查询、浏览。将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入登记、迁出登记、居民身份证办理、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申领等内容全部列入“平安张店”微信公众号,为群众提供了快捷通道;将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办事流程、材料要求等在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民生服务平台www.zbga.gov.cn上公布,接受群众的网上咨询和查询。设立了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的网上便捷通道“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址是:http://www.sdgafwzx.gov.cn) 和“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网址: http://123.232.43.169)据实申报居住信息。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重大产业类项目和重大民生类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审批过程遵循“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从简从快、限时办理、超时问责”原则,2016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82件,其中涉及电力、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的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共31个。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部署,2016年所有审批项目都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淄博市全市网上审批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的建设要求,区发改局及时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进行归集公示,2016公示我区信用信息2688条。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利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逐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发布,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公开发布招标信息314次,涉及设备类、服务类、工程类、土地及环境治理方面和公共安全及民生配套建设等方方面面。住建部门利用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2016年公开招投标公告21条,中标公示21条。

3、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下发了《张店区人民政府转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610号文件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发〔201664号)等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政府网站公开2016年度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及涉企收费目录,转发财政局、省政府关于取消、清理收费项目的相关文件,公布收费举报投诉电话,使企业更全面了解和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张店税分局将纳税人税收各项减免优惠政策、个体定税、非正常户认定等项目信息在办税服务厅等场所张贴相关公告、发放宣传手册、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以及区政府网站对全区3000多户纳税人进行了公开公示。张店国税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利用公告栏、微信、QQ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关优惠政策送到每纳税人手中,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全部享受到优惠。2016年共为张店辖区内企业兑现各类减免税优惠政策3.96亿元,同比增加2.17亿元,增长121.23%。其中:办理出口退税9882万元,同比增加1409万元;残疾人就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退税492万元,同比减少43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征前减免43万元,同比减少34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3294万元,同比增加1547万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减免10861万元,同比增加8776;其他减免1.51亿元,同比增加10045万元。区物价局认真落实“三最”城市指标体系,重新整理《张店区行政事业收费目录》和《张店区区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项目清单》,及时对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不再纳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行政许可和行政权力事项、取消和放开的收费事项进行变更,实现对收费目录管理审核的动态优化。会同财政局重新编制《张店区区级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张店区区级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并在局网站公布。通过召开行政审批和收费情况提醒会,要求并督促行政审批及中介服务收费单位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和服务窗口、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月2次对收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文件11件;扶贫脱贫类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再识别、再认定”工作方案、精准扶贫政策明白纸、贫困退出验收办法、贫困对象退出工作报告等;政策成效类包括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心扶贫亨得利光明行”活动等;资金项目类包括2016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及财政指标安排方案、2016年度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公示等。公开脱贫责任书、贫困对象2016年脱贫计划、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工作落实情况。落实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重点完善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并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560元,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全年共为25944396人城乡低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低保分类施保和取暖补贴、免费电量款、低保高龄补贴、困难大学生新生入学救助等共计1787万余元;为1873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资金425万余元;为86名特困人员发放五保、三无人员资金87.6万元;为26名孤儿、18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29.3万元;为276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0.93万元。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等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专项活动,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余人次。积极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将2016年募集的738万余元善款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共通过“精准扶贫”活动救助贫困户920户,累计发放救助金74.09万元。同时,支付500万元用于贫困户“一站式”医疗救助,切实为困难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在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一次性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政策》等政策文件,公开就业创业政策及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开通了“张店人社”、“淄博张店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创业就业政策信息;加大“齐创汇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和使用力度,完善以创业型街道(镇)、社区为框架的创业服务平台、以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为主体的创业载体平台和以创业项目为助推的创业互助平台建设,通过平台积极开展创业政策培训、创业平台论坛等活动,做到了招聘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住建局通过印发工作手册、大众网、淄博日报、淄博晚报、淄博新闻等渠道对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16年共改造13个棚户区项目(政府主导5个,城中村8个),总投资22.02亿,占地面积108.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2.7万平方米,需安置居民3802户,政府主导改造项目全部采取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5%。目前,13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面,及时下发了《张店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张店区住建局扶贫攻坚专项方案》,并同步在张店区政府网公开发布。在危房改在过程中,对补助对象、改造方式及要求、投资完成等情况在张店区政府网进行公开,同时在相关镇、村公示栏中心对名单中的危房户进行信息公示。2016年,张店区农村危房改造13户,涉及沣水和傅家2个镇8个村居,其中修缮加固9户翻建4户,目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毕;区房管局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区保障性住房进展、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公示廉租补贴信息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了张店区关于刘强等十三户廉租住房家庭审计清退出保障范围的公示、张店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家庭情况汇总表、张店区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2016年张店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及分配方案公示、张店区第十六批经适房资格公示等信息。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我区3个空气监测点位和 2个水环境监测点位以及省控以上企业监测信息皆为自动监测,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张店区及时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网站发布并将所有监测信息政府全部链接到区政府网站,便于公众查询。并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政府部门的应对措施,提醒群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准备;二是按照职责每月对向农村供水的淄博沣泰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淄博瑞通工贸有限公司2家取得《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的生活饮用水供水企业(不含仅供应工业用水的供水企业),进行了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检测工作。对于检测结果及时形成通报,于每季度的下月月初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同时将统计数据结果表直接上传,并附上了详细的数据说明和名词解释,方便人民群众查阅理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2016年,两家水厂水质检测每月合格率均为100%,水质总体情况良好;三是加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信息,全部在网站上进行及时公开和随时更新。全年累计公示审批、验收信息270条。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在《张店教育》网站上专门开设《义务教育均衡划片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薄》四个专栏,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与孩子接受教育息息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等都进行了全面公开。如在《义务教育均衡划片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栏目中,对《张店区2016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意见》、《2016年张店区小学招生简章》、《张店地区2016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划片图》等都进行了主动公开,并就家长重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充分解答家长疑问,让人民群众对我区中小学生入学工作有了更充分的了解。《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薄》、《教育督导》等栏目,教育局也将涉及群众利益的学校建设、薄弱学校升级改造、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公开。2016年,教育局共在四个专栏共公开文件22件。

2)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2016年,区卫计局强力分类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和区第二人民医院的政府网站均增设了政务公开或者院务公开栏目,公开发布各类信息。辖区内的区属医院、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均在醒目位置设立院务公开专栏,利用电子屏幕、就医手册、佩戴标识牌等方式,对医院资质、布局、工作人员、就医流程、收费项目、投诉和举报电话等方式向患者进行公开。同时就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采购和招投标情况、岗位设置和竞聘、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通过公告栏、医院网站、院周会等方式向全体职工公开。增强了管理和服务的透明度,促进了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以及患者的合法权益。

3)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食药监局网站公开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等信息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酒类、调味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等14类食品的抽检信息。2016年共公开抽检样品信息2508批次,其中合格2479批次,不合格29批次,合格率98.84%;通过设立“张店食品药品监管” 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新、针对性、可读性,2016年度在政务微博上公开政府信息署2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90条,通过政府网站上公开相关动态信息数415条,发布食品药品警示信息27条。

(四)围绕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张店区先后印发了《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张政发〔2014143号)、《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张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张政发〔2014145号)、2015年下发《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及热点回应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字〔201581号)等文件,为使该项工作贯彻落实2016年又制定《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人民政府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规则>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23号),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程序,为重大行政决策的界定和草案规范公开奠定了基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适合通过公开草案方式组织公众参与的其草案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和《调查征集》栏目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以便公众参与。2016年公开对“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征求《关于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的实施意见》社会意见的公告”、“区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张店区会展经济发展扶持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事项征求了意见。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及审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字〔201634),提出“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和“先审查、后公布、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办理单位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经审查可以公开的,采取摘要的形式予以公开或者通过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予以公开。按照部署积极稳妥的推进全区审计情况清单和审计结果公开。完善并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按照要求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审计整改情况清单;公开发布《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时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查找不足,完善制度,使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6年印发公开发布了《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村居审计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1647),明确规定区审计局可以将村居审计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和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区105个预算单位(含6个街道办事处)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预算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公开工作在225日前全部完成。公开内容包括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都公开了部门预算,并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各预算单位预算全部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分类公开。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公开发布招标信息314次,涉及设备类、服务类、工程类、土地及环境治理方面和公共安全及民生配套建设等方方面面。三是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公开了淄博市张店保安服务公司和淄博鲁中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等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全区收到申请总数为60件,有效答复100%,其中区政府、政府办公室收到的申请总数为21件,较去年增长525%;区政府工作部门共收到申请36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收到申请3,较去年均有增长。申请方式中,通过互联网申请1件,占总数的1.7%;以信函形式申请39件,占总数的65%。当面申请20件,占总数的33.3%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区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1起(王鑫复议公园街道办事处),被纠正1起;行政诉讼4起(王鑫诉公园街道办事处3起,其中纠正2起、驳回1起;王鑫诉张店区人民政府1起,驳回1起)。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公开,辖区内6家区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镇卫生院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积极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所属事业单位及所辖60所学校全部纳入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在中小学学校中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校务公开。

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政策解读机制推动缓慢,部分单位信息公开不主动,部分单位领导不够重视,政府网站公开目录编制不够规范、栏目设置存在缺陷,信息碎片化现象较为严重查询获取不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促进依法行政等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尚未完善健全。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17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我区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 十个新突破”要求和区委“一二三五六”总体思路,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推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

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把全区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区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加强顶层设计,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对各镇办和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实行分类指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找准问题,切实解决,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四是立足实际,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张店区人民政府

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