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对淄博动物园管理办公室《关于申请执行淄博动物园原门票价格的请示》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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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004C/2017-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7-10-3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物价局 |
张价字〔2017〕27号
淄博动物园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淄博动物园管理办公室关于申请执行淄博动物园原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收费文件执行期已满,从执行情况来看,近几年门票收入和淄博动物园园区运营支出基本持平。根据有关规定,经核实研究,同意对门票价格执行标准不做调整,淄博动物园门票价格执行20元/人.次。
该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后,按相关程序重新报批。
张店区物价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