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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标题:
《中埠镇镇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004C/2017-1325215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10-11
发布机构:
中埠镇人民政府
标题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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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埠镇镇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17-10-11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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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埠镇镇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17年8月30日批复(淄政字〔2017〕74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中埠镇镇区中片区北起张皇路,南至镇界,西起铁路专用线-商山路,东到创业大道,总用地约6.05平方公里。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建设部第7号令)
(4)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规划内容
依据《中埠镇总体规划(2014-2030)》和相关规范,本规划结合区位功能与空间特点,对用地进行地块划分;确定各地块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落实专项规划内容;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等要求;提出规划范围内的建筑形式、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划定五线控制的范围;落实环境卫生设施的布局;提出环境保护的标准,针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影响的因素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针对采空区或压矿区提出地质灾害防治要求;提出规划实施措施和建议。
公益性公用设施控制:文化设施落实4处,面积5.15公顷;教育科研设施落实2处,面积9.90公顷;体育用地落实1处,面积2.72公顷;医疗卫生设施落实2处,面积3.18公顷;社会福利设施落实1处,面积1.78公顷。
公用设施控制:供水设施落实1处,面积1.49公顷;电力设施落实1处,面积0.31公顷;通信设施落实1处,面积0.26公顷;广播电视设施落实1处,面积0.17公顷;环卫设施落实1处,面积0.20公顷。
五线控制——包括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城市橙线。
城市绿线:为规划范围内的绿地范围,不含组团绿地。城市级绿地,严格控制,不得改做他用;居住区级绿地控制绿化面积不减少,规划公园绿地16.93公顷。
规划范围内无城市蓝线。
城市黄线主要涉及规划范围内供水设施、供电设施、邮电设施、环卫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范围线,高压线、引黄管线等控制线。
城市紫线:针对规划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提出控制要求,其实际地界范围最终以文物局法定资料记录为准。其中涉及市级文保单位1处、未定级文保单位4处。
城市橙线主要涉及规划范围内行政办公、文化设施、中小学、幼儿园、医院、体育、宗教、养老设施等控制线。
二、公布地点
镇政府网站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规划科 3172326;监察科3170340 ;规划一处 2210370
附件:
01-区位分析图_meitu_1.jpg
附件:
02-土地利用规划图 拷贝_meitu_2.jpg
附件:
03-图则 拷贝_meitu_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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