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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004C/2020-506154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31 发布机构: 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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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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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9日,王学刚区长在区政务中心八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会议对李玉溪等工作人员任免职、张店公安分局申请建设合成作战中心等项目、张店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筹建、《张店区人才公寓建设实施细则》《张店区人才公寓分配实施办法》等工作进行了研究。

一、听取区人社局关于李玉溪等工作人员任免职的汇报。会议确定:同意,按程序办理。

二、听取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关于申请建设合成作战中心等项目的汇报。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提报会议研究的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经侦情报技术中心、党建活动室改造等设施建设项目,预算资金200万元。

2.项目建设一定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不能出现违规问题。

3.计划在新区建设的3处岗亭,可以通过新区建设发展办公室向上争取资金。

三、听取区卫健局关于张店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筹建情况的汇报。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由张店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购置张店区人民医院南邻胜利油田物资管理配送中心办公楼及职工宿舍楼等土地及房产,并将其按照国家设置规范要求,改造成标准规范的医疗卫生用房,改造完成后由张店区人民医院租赁使用。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亿元。

2.为确保项目尽早完成购置、搬迁及项目立项、后续建设等工作,发改、财政、卫健等相关部门要协作配合,不等不靠,向前一步,主动作为,形成合力。涉及资产购置等事项,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3.张店区人民医院要做好发展的整体规划,并将该项目作为整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整体规划要一步到位,分步实施,将张店区人民医院打造成为老城区一流医院。

四、听取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张店区人才公寓建设实施细则》《张店区人才公寓分配实施办法》的汇报。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提报会议研究的《张店区人才公寓建设实施细则》《张店区人才公寓分配实施办法》。

2.2021年的人才公寓建设要下足功夫,着眼“全市最好”的目标定位,精心组织实施, 确保建设到位、装修到位、使用到位,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聚集和人才扎根的良好环境。

3.要高度重视并抓好人才公寓分配、出售环节的工作,为满足人才住房需求做好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