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民政局关于征集《张店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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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科学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有序引导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加快推动我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张店区民政局组织编制了《张店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根据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规划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张店区民政局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联系电话:0533-2160085

电子邮箱:zdqmzjfljgk@zb.shandong.cn

说明:本次公示内容为规划草案,仅作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为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最终规划成果由民政局汇集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为准。

《张店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张店区区域范围。

二、规划期限

2022年-2035年。其中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三、规划目标

至2035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政策体系完善,社会主体作用显现,体制机制创新,设施数量充足,能力提升显著,产业规模初具,城乡区域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与产业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可持续的“大养老”格局,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四、规划内容

(一)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至2035年,全区共规划养老机构45处(保留28处,新建17处)。规划养老床位数9353张。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约34.25公顷。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至2035年,共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127处。其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5处(保留91处,新建34处),幸福院2处(保留1处,新建1处)。

(三)近期建设规划

至2025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农村地区,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至2025年,规划建设8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11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养老服务设施是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基础,加快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事关全区老年人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亟待优化完善升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有利于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促进全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城乡均衡发展。为适应张店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开展本次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关于面向社会征求《张店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意见建议结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科学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有序引导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加快推动我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张店区民政局组织编制了《张店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并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建议,征集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20日

      经过收集反馈,统计意见和建议为零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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