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发放2022年度领取失业金人员供暖补贴 的通知及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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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004C/2022-532814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1-0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心城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继续实行供暖补贴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39号)精神,2022年继续为张店区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供暖补贴,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原市属、张店区属企业10月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且户籍地为张店区的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313元/人
三、发放方式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供暖补贴,直接打入个人社保卡帐户。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11月2日至11月6日)。
对公示期内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发放补贴资金。如因户籍地变动导致符合领取条件但未在公示名单的,请及时联系经办机构。
监督服务电话:0533-2922689。
附件1:张店区领取失业金人员供暖补贴名单
淄博市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