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疫情防控 帮扶政策 客运
标题: 张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若干政策(第二批)(客运行业相关)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004C/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4 发布机构: 张店区政府办公室
  • 标题
  • 正文
  • 手机
  • 附件
  • 解读

张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若干政策(第二批)(客运行业相关)

发布日期:2022-06-24
  • 字号:
  • |
  • 打印

 

张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市场主体

纾难解困若干政策(第二批)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对冲疫情影响,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聚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1.减免租金。对租赁张店区内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3月—8月)房租;对租赁张店区以外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减免6个月(3月—8月)房租,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3月—5月)房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就业补贴。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扩大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补贴范围。在省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扩大补贴对象为招用毕业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4.优化房屋建筑工程审批流程。推行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加速建设项目落地开工,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分为三个阶段,企业根据实际选择分阶段许可、分阶段施工。(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二、强化融资保障

5.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动态补充机制。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入股与无偿捐赠相结合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多元化资本金补充机制,通过做大做强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担保实力和代偿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管局)

7.加大惠民保企金融支持。针对无贷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会同张店农商银行推出总量不低于10亿元、贷款期限最长1年、且利率优惠的“首贷户”扶持贷款,主动授信,随用随贷,缓解其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短期现金流压力。(责任单位:区金管局)

三、支持重点行业复苏

8.激发文化旅游活力。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通过云闪付及爱张店APP,向社会公众发放2万张张店区A级旅游景区“一元游园券”,消费者持券,1元即可购买景区门票。(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对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张店区全面贯彻落实。各部门可在上述政策措施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