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网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问题 | |||
| |||
咨询:您好,我是张店区居民,欲在网络平台开网店,想咨询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答复:您好,经张店区审批局核实:根根据《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内的自然人经营者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提交: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2.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进行办理,也可前往市民中心办理或就近的便民中心办理。 |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