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依法向张宏泽送达开庭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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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泽:
本委受理你诉三象互动(山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张劳人仲案字[2024]第2285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3月11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区市民中心一楼西侧),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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