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专项评议】张店分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鸮 | |||
| |||
7月22日下午,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张店分局工作人员从12345热线获悉:在淄博市体育中心足球馆内,有市民捡拾到一只鸮,俗称“猫头鹰”,需要救助。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和捡拾人见面。 据了解,当日中午12点左右,市民发现在市体育馆走廊内,有一只小鸮,几次想逃离封闭的体育馆,但难以出去。考虑到小鸮如果几天吃不上食物,就会有生命危险,于是热心的市民拨通了12345热线。经到场的刘建强站长初步鉴定,该物种为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查看,这只小鸮体表未见伤痕,生命体征稳定,精神状态一般。 为让其尽快得到更好的救助,工作人员将其马上送至淄博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经鉴定,该鸮名为纵纹腹小鸮,救护人员将采取人工喂养,加强营养的方式进行救助。目前,该鸮通过救助已正常进食,健康状况良好。(刘建强 王升远 曹婷婷) |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