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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兵役登记通告

发布日期:2019-01-17 15:13:26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现就我区2019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凡张店区(含高新区)范围内,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具有本区常住户籍的男性公民(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依法进行兵役登记。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以进行兵役登记。高中毕业生、大学在校生22周岁(含)以内以及大专本科毕业生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未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携带本人户口本、公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到常住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企业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方式。通过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凭手机号或电子信箱注册账号,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适龄公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下载打印的登记表,到就读高等学校武装部或设立的兵役登记站现场审核确认登记情况和初检初审。其他适龄公民,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和网上下载打印的登记表,到本人户籍所在镇、街道武装部现场审核确认登记情况。适龄公民有参军意向的,在网上完成兵役登记后,再应征报名。

        三、兵役登记时间。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的兵役登记工作截止日期为在6月30日,我区男性适龄青年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兵役登记。

        四、办理登记地点。各镇、街道、企业基层人民武装部均设兵役登记站。

       五、法律责任。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审核确认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兵役部门和基层单位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按时进行兵役登记。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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