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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政采交易流程

发布日期:2018-07-25 15:03:27浏览次数:字体:[ ]

1、进场受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理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并做登记。

承办科室:政府采购交易科

2、选定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在交易中心按照市场交易规则选定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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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告发布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复审,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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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理报名

交易中心受理供应商报名,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招标文件或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自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到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自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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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易中心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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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保证金缴纳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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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审专家抽取

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到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抽取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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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开标、评标、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专家评标活动,交易中心提供见证服务,并对各方主体进场行为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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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标公示

交易中心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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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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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签订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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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资料归档

政府采购项目结束后,交易中心对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保存电子监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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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交易流程图—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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