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和张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办决定保留的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如下:
张店区金融办实施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