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店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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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9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张店区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2月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张店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张店区存在管党治党不严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作风建设研究部署少和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等3个方面问题,并提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3项意见建议,这是对张店区工作的有力指导和鞭策。张店区委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2016年2月3日,区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强调,省委巡视组对张店区的巡视,既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更是对整体工作的有力促进,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客观中肯,完全符合上级精神和张店区实际。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立说立行、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切实把巡视组的各项要求和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实际行动。2月4日,印发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对淄博市张店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将反馈意见原汁原味地传达到全区各级党组织,主动对照查摆,认真抓好整改。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委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和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1次召开常委会、专项调度会和部门调度会安排部署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倒排工期、销号管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条线索一条线索核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分别成立3个专项小组,每个专项小组由区委常委担任牵头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全面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汇总、一周一部署”,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良好格局。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区委在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梳理的基础上,经3月5日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印发《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把省委巡视组提出的3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14项具体整改任务、53条具体整改措施,分别明确挂包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采取“建立台账、挂牌整改、落实销号”的方式,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落实方案,确保每项整改都落实到切实可行的工作项目、平台载体和具体抓手。 四是严格督促检查。针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坚持挂图作战、全程跟踪,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督导,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负责人及时督促、严格问责。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巡视整改督查组,对各有关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坚决杜绝“口头上落实、材料上完成”的形式主义,努力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注重成果转化。坚持以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为契机,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健全制度与执行制度结合起来,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形成一批务实管用、利于长远的制度成果,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把巡视整改与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融为一体,按照市委“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体要求,坚持“高点定位、走在前列”不动摇,进一步坚定发展目标、抢抓发展机遇、强化发展措施,努力打造充满创新活力的“幸福张店”。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管党治党不严格,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重形式,轻实效;有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的问题。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今年1月份以来,每月至少召开2次中心组学习会议,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截至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8次。2月5日,下发《全区党委(党组)中心组2016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全年安排9个专题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解读、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好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从今年3月份开始,创新开展了“张店大讲堂—干部讲坛”活动,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轮流上台授课,区各大班子领导、区委各常委带头参讲听讲。全年计划安排讲坛活动20期,邀请40个部门、镇(街道)领导上台讲课。目前已于3月5日、3月19日、4月9日开展讲学3次,累计1800余名党员参加了讲堂学习。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区委常委严格按照《中共张店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示范和带动主体责任落实。1月30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召开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五个强化、五个着力”的总体要求,即:“强化政治纪律保障,着力保持党的纯洁性;强化长效常态思维,着力正风肃纪纠治‘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强化为民服务宗旨,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3月初,区委与全区108个单位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委常委带头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3月26日,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下发区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增强巡查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研究制定下发《2016年度张店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办法》,确保全区上下抓党风廉政建设有的放矢。三是逐级传导压力。深入实施《关于对镇(街道)、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的实施方案》,区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分工与113名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细化《镇(街道)纪(工)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强化对各镇(街道)纪(工)委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的考核。区委全力支持纪委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积极研究、落实推进“三转”的方法和举措,按照省纪委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方案,给区纪委机关增加5个行政编,确保纪委有人办事,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作力量向办案和执纪监督倾斜。 2.针对“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整改不到位,仍有22名公职人员因各种原因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的问题。经核实,全区公职人员违规兼职(任职)、出资经商办企业共涉及18人(26人次),通过采取个人辞去公职、履行变更手续、停发工资补贴、注销企业等方式,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下一步,针对此类情况,严格执行各级有关规定要求,对违规兼职常抓不懈,不定期对违规整改进行抽查,确保原有问题不再反复。结合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对全区所有干部层层进行警示提醒;同时,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领域内违规兼职工作负总责,再有同类问题发生,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3.针对“个别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参教信教,在党员领导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制定下发《全区在职党员干部2016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和《2016年度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全区年内共计划安排各类培训23期,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党员培训7期、2302人。二是加强约谈提醒。结合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对发现的政治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不坚定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谈话、早提醒,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切实做好防微杜渐,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个性问题演变成普遍问题。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党员干部参教信教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参教信教等问题,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坚决严肃处理。在全区镇(街道)、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中,没有发现参教信教、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情况。计划每年开展党员干部参教信教监督检查,保证持续长久压力。四是严把入党关口。对于信仰宗教或对宗教有浓厚感情的人员一律不列为发展对象,对入党积极分子直系亲属中有参教信教情况的,通过谈心谈话、思想汇报等方式进行思想认识评估,对存在参教信教苗头性倾向的人员,立即停止发展或帮扶整顿,从思想根源上切除与宗教的联系。 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会议多、文件多、公车私用、公款消费问题时有发生,违规发放福利和补助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责任追究。通过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对违规发放误餐费的区交通局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对违规发放运动服、运动鞋等物品的区住建局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并向领取人员追回发放物品。同时,3月9日至18日,重点对18个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津贴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抽查,坚决遏制和预防违规发放福利和补助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全面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2月19日,完成对全区公务用车信息数据库的全面更新完善,对全区1094辆公务用车进行清查,严格落实周末及节假日公车定点停放、封存停驶和公务车辆使用派车单制度,及时跟踪掌握每一辆公车使用情况。2月份以来,先后组织2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今后每月将至少组织1次检查,持续做好公车使用管理规范工作。三是认真做好精文减会。集中组织开展精简文件会议简报工作专项行动,严格会议审批,从控制会议规格、规模、经费保障入手,坚持开短会,提倡即席讲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讲群众听得懂的话,大力提高会议质量,减少会议数量。今年以来,区委召开各类会议数量同比减少12%。大力精简文件简报,杜绝重复行文,凡拟发文件内容属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已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转发,切实减少文件数量。截至3月底,张店区委发文同比减少37.6%,全区各类发文同比减少20%。四是加大“三公经费”检查审核。3月7日到14日,在全区所有镇(街道)、部门开展“三公经费”管理自查自纠。由区纪委联合区财政局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全面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批流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促进预算编制改革,重新修订全区财政支出标准定额体系,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5.针对“从近几年行政诉讼案来看,干部为民服务、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多数案件是因在岗不尽责,不作为、慢作为造成的”的问题。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培训。3月2日,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区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引导全区各有关单位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工作中,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3月15日,印发《张店区行政领导干部2016年度学法计划》,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细化到月。督促全区各执法机关学法制度化,目前全区各部门都制定了学法计划,保证每年组织集体学法不少于20个学时,法制办每月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3月16日,印发《关于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日活动的通知》,于3月22日组织全区48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博物馆广场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二是全面规范执法行为。3月1日,印发《关于报送201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3月10日对各执法部门、各单位1—2月份行政处罚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3月8日,印发《关于申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件的通知》,对各部门上报的44人进行统一培训和考试。5月份,计划对各部门法制专兼职人员、行政执法网管理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全面规范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每半年对镇(街道)、部门发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及备案审查制度。三是加强行政监督考核。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必须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把好执法人员入口关。每季度召开一次执法单位管理人员调度会,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行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制度,对重大行政行为全程监督,制定下发《2016年度对镇(街道)、区直部门单项工作考核细则》,增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所占分值,督促各部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6.针对“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晚、失之于软”的问题。一是重点整治违规用人问题。根据市委《关于对各区县2007年以来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成立工作组及时对违规进人问题进行处理,截至2016年1月21日,已全部依纪依规处理完毕。二是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3月19日,印发《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全覆盖、全方位的检查工作,重点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重复发生严重违纪行为或腐败案件的个人和单位,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3月22日,召开全区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基层纪检信访举报工作经验交流会,通过经验交流、梳理问题推进工作。3月11日至30日期间,区纪委成立6个专项检查组,对12个镇(街道)、有关区直部门开展检查,集中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4月5日在全区进行了通报。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1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其中立案2起。同时,结合省纪委第五监察室督导张店区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21件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纪检监察信访、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形成上门访、来电访、网上投诉等多样化多形式的群众举报网络,及时解决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深入挖掘“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自4月1日开始,对各类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4月30日前完成一批集中查处,并形成常态化检查机制。四是加大巡查暗访通报力度。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成立5个检查组,每月开展一次作风建设督查暗访。目前,分别于2、3月份对全区所有部门、单位开展作风纪律暗访2次。今后,将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对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官不为”典型问题等进行通报曝光。 (二)关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问题 1.针对“区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的问题。一是强化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开展党员集中轮训工作,每年冬季到次年春季重点对村书记、主任和其他“两委”成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等方面内容的教育培训。在去年“两委”换届后已经开展1039人培训的基础上,今年1月30日至31日、2月27日分别开展2期集中培训,共培训634人。着手打造“巡回党校”,计划今年下半年完成巡回党校师资库建设工作,定期对农村党员进行巡回教育培训。二是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明确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和职责,突出镇(街道)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并帮助村居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保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落实到位。大力推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承诺制,2月22日—26日,组织包括农村党员在内的全区14316名党员干部签订了践行《准则》《条例》承诺书,加强广大群众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开展每月一主题、持续8个月的学习《准则》《条例》主题教育活动,目前已开展2个主题。三是规范农村党员会议制度。规范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两委会等制度,认真组织全区基层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3月份起,每月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居“两委”成员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村居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情况进行检查,集中通报曝光。 2.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班子软弱涣散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压实基层党建责任。3月18日,召开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对全年党建工作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全面落实区委常委“四个一”、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三个一”挂包联系制度,制定出台《中共张店区委基层党建工作整改落实方案》,全面压实党建责任。二是从严管理村干部。从今年起,要求镇(街道)党(工)委将村党组织书记任职和履职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建立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与村党组织书记、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与村“两委”成员、驻村干部与党员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每周至少集中办公1天,其他时间村干部轮流值班。3月份,先后3次对傅家镇、马尚镇、房镇镇村干部坐班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暗访,抽查的14个村居均能做到集中日全体在岗(请假除外)、每天有人值班。三是深化软弱涣散村整顿。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研究整顿方案,2015年摸排的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转化5个。2016年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和情况摸排,确定14个村为整顿对象,全部建立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并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纳入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积极推行“区级领导挂包、镇(街道)派驻工作组、第一书记驻村、区直部门帮扶”的“四位一体”帮扶模式,配齐配强驻村工作组,帮助加强班子建设、解决突出问题、规范工作机制。四是提升村居为民服务水平。全区142个村居中123个整建制完成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19个村涉及旧村改造),充实860余名村级代办员,全面实现“柜台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在农村党组织中推行“两托管一代办”,今年新建农村托管服务队伍34支,提供服务211人次。五是加强农村基层基础保障。配齐配强镇(街道)专职党务工作力量,12个镇(街道)48名专兼职组织员全部配置到位。强化区、镇两级财政对村党组织工作和服务经费的保障,实行专账管理,确保每个村运转经费比2015年稳步增长。 3.针对“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不重视、不规范、不严格,滞留、挪用、兑现不及时等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有关具体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第一时间进行彻改。对马尚镇、房镇镇、南定镇滞留涉农资金问题,在今年2月份以前已经全部及时拨付到村;对区交通局违规使用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的问题,已按照要求全部用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对区文明办、区环卫局、沣水镇、房镇镇、傅家镇不及时拨付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等问题,经核实在去年底前已经全部足额拨付到位。同时,对以上相关责任人已全部进行了约谈。二是强化对镇(街道)使用涉农专项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工程进度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避免资金滞留问题的发生。同时,建立农村财经纪律联合工作制度,由组织部牵头,联合区纪委、区农业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多部门组成检查组,每年对各镇(街道)的涉农资金情况和各镇(街道)的“三资”委托代理工作进行检查,对镇(街道)审计的村级财务进行抽查,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三是强化对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山东省县乡交通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设置区级交通基础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将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方面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强化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监管。按《“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乡村文明行动”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区财政局与农工办及项目各主管部门建立联席管理机制,对项目进度、质量及资金使用实行实时监管。 4.针对“农村信访量居高不下,信访问题解决不力”的问题。一是健全信访维稳调处机制。针对全区农村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完善领导干部大接访制度,设立常委工作日,每名常委定期值班接访,当面听取群众意见。制定《关于实行社会矛盾纠纷“六位一体”调处化解机制的意见》,实行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律师参与接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治安调解、法律援助“六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实现各类矛盾纠纷的合理疏导分流和有效化解。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3起31人次,成功化解6案(其余案件未到期正在办理中);律师坐班接访39案,引导27名信访人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渠道依法维权。二是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下发《初信、初访督查督办工作办法》,限定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时限,由专门科室、专人负责跟进督办,定期集中进行通报。今年以来,转办初信17案、初访65案、初网21案,按时受理率、到期办结率均达到100%。三是交办信访积案、降低信访存量。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区委常委牵头挂包信访积案制度,采取“责任单位专人挂包,督导跟踪,限时办结、案结销号”的管理模式,大力开展积案办理,目前已集中交办信访积案2次,交办重点信访问题67案,13件困难积案取得突破性进展。 5.针对“农村党员干部弄虚作假、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产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狠抓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反映“2015年5月傅家镇苏村村委以15万元的价格向村委干部出让丰田塞纳车”问题已调查完成,该行为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程序,属正常处理,区纪委已形成报告。反映“马尚镇东北村村委委员郑红收受贿赂”问题已经处理,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于2015年1月29日开除党籍。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张店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张店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张店区村级事务“五代理”工作制度》,目前全区所有12个镇(街道)的三资管理都实行了代管。三是推进村级规范化管理。村级重大事项全部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推行以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公开监督电话为主要内容的“三定一公开”模式,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认真组织实施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全区90%以上村居党组织每月固定一天,开展学习、走访、议事、服务和评议等活动。四是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由镇(街道)组织辖区内村居,每月定期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公开财务收入、支出明细等,重大事项随时通报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1次村居主要负责人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做详细汇报,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同时,各镇(街道)都已印制便民联系卡,全部发放到全区各村居监督委员会。 6.针对“村务不公开、不透明,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突出,普遍存在白条抵库、公款私存、大额支付现金、现金借款长期不归还”的问题。一是严格责任追究落实。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区纪委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傅家镇营子村、中埠镇郭家村、马尚镇西北村、沣水镇张一村等进行了深入调查,对3名负责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规范操作流程。重新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对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用现金支付。制定镇(街道)督导代管中心工作和村级财务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制度,对超限额现金一律存入银行,及时处理白条抵库及借款长期不归还的问题。三是强化跟踪督导。督导各镇(街道)对全部村居开展村务、财务管理检查,制定农村专项审计制度。开展各村公用资产账户专项检查,3月16日已全部完成,目前全区村居所有公款私存的资金全部转入对公账户。四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专项培训。制定村级理财人员专项培训计划,对代理中心、村级报账员及村民理财小组人员开展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准许持证上岗,确保村级理财人员准确知晓相关政策规定、掌握资金管理手续流程。今年计划开展6期村级理财人员专项培训,第一期已在3月7日至3月11日开展,6期培训完成后,可实现所有村级财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五是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村级财务事项的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增强各项制度执行力。 (三)关于反馈的“其他问题” 1.针对“在加强作风建设上研究部署少,检查和督促力度不够,干部懒政、惰政和不严不实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直机关工委参加的干部作风检查组,每月至少1次在全区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懒政、惰政和不严不实等“慵懒散”问题,并进行通报曝光。目前已经在全区开展2次检查。二是持续开展作风检查。严格执行《张店区机关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等规章制度,3月份对12个镇(街道)所辖村居执行《张店区村居干部作风十条禁令》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三是严查“为官不为”。对全区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严格按照《淄博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张店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加大责任倒查和通报曝光力度。4月20日前进行集中查处,4月30日前对查处的“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缺乏长远规划,存在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和活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印发《张店区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方案》,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更好平台。拟于4月底召开全区统战工作会议,结合新印发的统战工作要点,做好女干部、非党干部队伍调整配备工作。3月17日,召开全区组织工作会议,会上对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新目标、新要求,制定了全区领导班子配备和领导干部个人能力建设有关规划。二是合理配备干部队伍结构。对全区党外干部配备情况进行调研,汇总全区党外干部配备政策和相关落实情况,以全区党外干部配备情况为基础,抓好党外干部配备相关政策落实。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淄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下一步将在《通知》有效期内(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按有关程序要求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4月30日前拟定2016年度选派年轻干部到镇(街道)、信访、安监、城管等一线部门挂职锻炼相关文件,拓宽年轻干部视野、锻炼应对各种复杂环境的能力。三是着力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持续深化“双谈双评双考”日常考核机制,3月30日,印发了2016年度《关于在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中加强对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把在重点、重大项目中的平时考察工作落到实处。从4月13日开始,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区领导干部轮训,目前轮训方案已印发各相关单位。计划制定2016年度年轻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方案,下一步将严肃培训纪律,按拟定步骤、要求,逐批开展培训工作。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在张店巡视期间,共移交张店区信访件67件、问题线索21件,全部纳入督办件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逐件明确了督办领导和责任单位,现已全部按期办结,共立案50件、涉及5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张店区委精密部署、精心实施、精细落实,全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农村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等都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克服阻力查办案件、同步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督导形成合力等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容不得丝毫自满和懈怠。下一步,张店区委将紧密结合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工作落实,确保彻底改、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层层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努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 二是在激发干部工作活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探索加大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非党干部选拔力度,突出选优配强“一把手”,努力形成年龄梯次合理、专业配套、能力互补、性格相容的班子结构。坚决防止唯学历、唯资历、唯年龄、唯关系等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标准、程序、监督和奖惩,努力建立系统完善、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继续抓好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违规兼职等重点整治,突出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在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上下功夫。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一系列制度规定出台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继续抓好会议安排、政务接待、公车管理、财经纪律以及领导行为规范、办公用房清理等重点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慵懒散”专项治理,对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惩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通报曝光。 四是在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三转”要求,确保“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落到实处。督促纪检监察部门抓好廉政谈话、工作巡查、专题述廉等制度落实,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研究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办法,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强大震慑。 五是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面镜子,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在从严管党治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落实、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修订完善、探索建立一批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增强制度机制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持整改的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确保各类问题刹得住、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3—2869801;邮政信箱: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委办公室;电子信箱:ZDQWYJS@126.com。 中共张店区委 201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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