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收缴“法轮功”反宣币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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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反宣币是指被“法轮功”邪教组织恶意手写或打印“法轮功”反动标语口号或图案的人民币。其目的就是妄图通过市场流通进行非法宣传、危害社会。 1、为了维护人民币信誉,稳定金融秩序和社会政治秩序,政府规定在人民币上写印“法轮功”反动宣传口号或图案进行恶意反动宣传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此进行严厉禁止和打击。“法轮功”反宣币按污损人民币处理。各商业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执行。 2、广大群众在消费交易中发现“法轮功”反宣币可拒绝接收;无意中收到的“法轮功”反宣币应立即到银行网点兑换,防止其在市面上继续流通; 3、广大群众和各银行网点、商场商户等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宣传活动作斗争。发现利用反宣币进行非法宣传的可疑人员时,应拨打110报警或直接扭送就近公安机关。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经过公安机关查实的,按照有奖举报办法予以奖励。 张店区反邪教协会 2012年10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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