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示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三个节能10项”(第一批)备选项目的通知》,经企业申报(自报)、镇办初审,区经贸局、区财政局组织筛选,评出“三个节能10项”(第一批)10个项目,拟列入区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现将名单(见附件)公示。如对以上项目有异议,请于12月29日前向张店区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提出意见。 受理电话:2869875 2869864 13361589367 联 系 人:韩振夏 附:张店区“三个节能10项”(第一批)项目表 张店区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