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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两个“共同”促进民族团结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2-25 19:15:06   浏览次数:424

    今年10月份是全国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在这期间,始终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团结进步,和谐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指针。为此,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牢固树立“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的思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高各级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全区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办要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要运用多种宣传形式,为宣传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贯彻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全运会召开,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要通过举办民族宗教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文艺汇演、书画展和少数民族体育项目比赛等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大力推进镇、村(居)文化站、文化大院建设,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团结和谐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结合全区开展的“帮千企走千村(社区)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走访活动,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诉求,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就业培训、发展经济、勤劳致富等方面的服务。要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和谐镇、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基础阵地建设,以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各级新闻单位要发挥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使民族团结进步思想进基层、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在全区上下形成讲团结、促稳定、求发展的良好氛围,把我区民族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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