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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店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信息产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4

张发[2008]26号

(2008年10月10日)

 

  中央决定,从2008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根据《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指导工作、推进发展,经济社会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生动局面。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还不高,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还不深;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能力素质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够适应;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我们就会丧失难得的发展机遇,就无法应对新挑战,就难以肩负起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崇高使命。我们必须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摆在突出位置,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中心城区奠定重要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组织基础。

  省委确定,张店区为全省第一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省委领导联系点。这是对我区的高度信任,是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保和谐的重要机遇,是推动党的建设的有利契机。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把握的主要原则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区”为主题,以“坚持‘五个率先’,建设富裕文明和谐中心城区”为实践载体,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着重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推动改革创新。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研究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鼓励和倡导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积极探索发挥广大党员作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二)突出实践特色,务求取得实效。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实践载体,突出实践特色,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时代性和实效性。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坚持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中心城区紧密结合,与促进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成效。

  (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教育为主,把握正确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着眼于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提高,保护好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不搞人人过关,把各级的注意力引导到增强发展信心、促进科学发展上来。

  三、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以区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具体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思想更加解放,一些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明显转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的统一,聚焦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上来。

  (二)解决突出问题。一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事关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思路更加明确,科学发展的规划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普遍加强,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明显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形成风尚。

  (三)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职能。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政绩导向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促进科学发展。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点在实践,关键在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紧密联系实际,边学边改,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发展思路不清、信心不足、方式落后、质量不高、后劲不足等问题。

  按照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着力解决执政为民意识淡薄,对涉及民生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解决不够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等问题。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不想发展、不敢发展、不会发展、盲目发展等问题,尤其要解决只追求速度,不重视调整经济结构,不重视质量和效益,不重视节能减排,不重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等问题。

  按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着力解决全局意识不强,缺乏战略思维,不能妥善处理局部和整体、个人和集体、当前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问题,尤其要解决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不能立足大局、服务大局等问题。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执行党纪不严的问题,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少数党员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不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作风漂浮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要抓住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当前具备整改条件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对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领导机关要重点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基层单位要多为人民群众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批次安排和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两批展开,每批半年左右时间。

  第一批:2008年10月开始,2009年2月基本完成。包括:区党政机关、区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区直部门所属事业、企业单位,区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在张店的双重管理部门、单位。

  第二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时间按照省、市委部署要求适时开展。包括:全区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中小学校,未参加第一批活动的企业等。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市、区委部署,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思想发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活动的实践载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好工作骨干。具体到一个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重点要抓住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三个环节。区委举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培训班,对全区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学习。在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区委有关会议精神基础上,集中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员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学习报告。要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领导授课、专家辅导、案例研讨、网络交流等形式,抓好党员学习。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和群众调查研究,开展实际案例分析。组织全体党员围绕科学发展进一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着力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对事关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形成共识。要认真梳理汇总已经查摆的突出问题,立说立行,认真整改,使群众从活动一开始就切实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成效。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重点要抓住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三个环节。领导班子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找准影响和制约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要注重参加评议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可邀请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领导班子要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不足撰写发言材料。所有党员都要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重点要抓住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三个环节。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针对学习调研、分析检查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方案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要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广大党员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要及时制定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制度,把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作为整改落实的一个重要内容。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认真搞好总结,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组织好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布。要把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六、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得认真扎实、富有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区委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在区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党委(党组、总支、支部)要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具体指导。

   (二)加强分类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面,分别提出目标要求,分层分类指导。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好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对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流动党员等,可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活动。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 

  (三)积极探索创新。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实践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效果。

  (四)搞好指导检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督导组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全面了解情况,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把督促检查的责任落到实处。

  (五)加强舆论引导。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部署要求、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为学习实践活动健康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个批次、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上下协调、配套联动。要增强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责任感,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做好各方面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区直属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要向区委报送总结报告。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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